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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8 安慰 深夜,睡不着。在Q上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去逛逛天涯,又看了遍鼓浪屿的照片。
其实,那个小岛上的风景远没有我PS的那么美,或者说,世间一切美景都是用来自欺欺人的,是让人置身事外看风景的。当一切生存和残酷都隐藏起来的时候,陋室也会变成天堂。
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是深夜沙滩、满树繁花这样美好的情境,也不过是落寞。
只是,少了这些,我们又去哪里寻找安慰? May 05 健身教练雷人语录教练:你想减多少?
我:十斤吧。
教练:我建议你减六斤就够了。
我:不行呀,你看我胳膊啊小肚子啊都是肉,都得减下去啊。
教练:可是如果你减十斤,那么不该小的地方也会减下去的,你愿意吗?
我:。。。。。。
我:教练,你要我每次都做力量训练,会不会练出肌肉来啊?
教练:就你?我绝对没一丝把握能让你练出肌肉。
我:。。。。。。
教练:你想多久减下去?
我:理想状态是两个月
教练:为什么?两个月后你要做新娘?
我:我。。。我争取两年后能嫁出去吧。
教练:那你放心,你在这里练两年,绝对能减下去。
我:。。。。。。。。 April 22 努力做一个靠谱女青年中午一个人下楼溜达,眯上眼感觉阳光很清淡 路边的树绿得很嫩,配着蓝天显得很美貌 春天原来这么美好啊,我抬头看看天心情突然很好 耳机里的王若琳永远在唱Let’s start from heart 想起wenwen同学问的这是MP几啊,咧开嘴笑了 我想我跟着哼的声音是有些大了,被人鄙夷的睥睨了两眼
阳光貌似有点强烈了,虽然天气预报提醒今天是多云 我思考今天中午该吃什么,外卖真的吃烦了 或许周日应该煲一锅冰糖银耳汤,把亲爱的闺们约回家 可是这样美貌的天气,更应该去块大草坪呀 甩掉高跟鞋和裙子,淑女和OL都去见鬼吧 约几个没有性别的朋友,大笑着滚倒在地 目光犀利的玩杀人,杀死之后再世为人
想起昨晚又浪费了韩韩的300大元,心里有点内疚 下次我们还是去你家附近的华师大排挡,顺便口水一下校园里的诸少男 好吧我承认你的眼光比我毒辣,所以比我更能接近幸福 其实我们都在努力做一个靠谱女青年,有点寂寞也要天天向上 内心强大的人才会真正快乐,因为快乐不靠任何人给予 这么说起来又有些凄凉,可是谁让我们都是神经质的中文女
这段时间真是太闲了,太闲了就会心理空虚生出幻境 天天都该向跑步机报到了,甩掉诸多脂肪夏天才会比较美貌 瑜伽课也该预约了,就算体态优美只是心理安慰 我也不再写励志的话了,其实本意只是被春日正午的阳光蛊惑了 这篇blog就是传说中受众人唾弃的梨花体,娱乐自己还是绰绰有余 March 30 倾城之恋不是励志片 原来,倾城之恋是一部励志片。
范柳原是一个挣扎向上心中有大爱又会见义勇为又会爱到地老天荒还会抗日的绝版钻石男;白流苏是一个心无小我乐于牺牲以德报怨有原则有想法的样板女青年;宝络闺中多年就是为了嫁给那个抗日的营长,成长为我党一名飒爽英姿的女战士。大家都在苦苦的抗争,为了到达心中的理想和爱情,不计成本,不论安危。很好很和谐。 倾城之恋还是一部喜剧片。 两对哥嫂很喜剧,整天围在一间屋子里商量“大事情”,事情的核心就是迫害白流苏;律师很喜剧,多情又纯真;那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抗日女英雄更喜剧,她到底为推动剧情做了什么——编剧推心置腹的说:一部中篇小说改编成三四十集的电视剧容易吗?抗一下日,两集就过去了。 张爱玲说,她写的只是平凡男女间的小事情。 她写的是人,改编成了事;她写的是荒凉,改编成了热闹。 她没有那么多觉悟,没有那么多理想,人性本就是很凄清的东西,即使要抚慰,也不能大声喧哗,大力抚摸。 倾城之恋,变成一部热热闹闹的大杂烩。制片人说:我们要把小众的东西改编成让大众接受,大部分人可能都没看过原著《倾城之恋》。 如果只是要剧情,有的是八卦的编剧,无非是编一部俗气的民国言情戏。又要借张爱玲的名,又要借争议,来圆满收视率。
没劲。 March 15 图雅的婚事 图雅的婚事。整个看的过程中一直在哭。
年龄越大,越痛恨我所看到的一切。一切用理想、美好、爱情所包裹的外壳都渐渐剥落、坚硬的内核显现出它不可更改的、强大的本质。内心越强硬一分,就越让它失却一分的水分和柔软。
生活多么艰难,但是一定能挺过去吧。
谁没受过一些苦,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赎。
March 09 深夜的闺蜜 han同学家的沙发和音响极其销魂。
陷在沙发里窝好,空调开暖,开音乐。一首一首听过去,有一搭没一搭懒懒的说话。还嫌不够舒服,干脆拆下沙发垫,关灯,躺在地板上,半睡半醒中,感觉音乐弥漫。音质绝佳。
深夜本来就是最无理性的时间,她家的音乐很应景,歌里每一场悲伤离合,都是前尘如梦的隐喻。忘了一首什么歌,尾音拉得很长,黑暗中听得人怔怔的。
听到凌晨4点,吃光她家一袋奶片,睡觉。
闺蜜是很重要的,一个合心合意的闺蜜,重要性不逊于异性伴侣。异性伴侣很难懂得你为什么突然哭起来,为什么要买根本不用的香水,很不耐烦去看那些断墙頽壁的小镇,在他看来哪里都一样,只要有一碗肉汤。他只在追求的时候,装作欣赏你珍藏的音乐和电影。你也曾费力向他诉说心中的感受云云,他完全莫名其妙。你觉得他是火星人,他也认为你很麻烦,你们是两种物质。
当然,这都不是原则性的问题,为了社会和谐父母安心,大多数人都凑合下去了,凑合凑合着就习惯了。然后用世世代代流传下的那句话来安慰自己:过日子嘛。所以,即使非常亲密,即使结婚了,异性间的感情也有可能含糊不清。
闺蜜不一样,闺蜜的感情有时候也微妙,比如同时面对一个非常顺眼的男生,也会暗自争取。但是闺蜜之间一定是明亮爽朗的,合得来就靠近,合不来就疏远。你们下班后约在奶茶店,几杯热饮料就能哭哭笑笑聊到打烊。职场、房价、江湖恩怨、本季新装、男友是否靠谱……种种种种,不要以为这都是八卦,闷在心里会得内伤。志趣更相投一点,就能一起去远行,一路指点江山激扬帅哥。
碰到个贤惠点的闺蜜,你失意的时候唠唠叨叨哭个够,她还会捧上一碗养颜的银耳汤,对你说:吃饱了,人生观不一样。
January 12 奢侈的周日夜晚周日的晚上,一瞬间就过去了,快得简直有点无望。 下午把房间收拾干净,空调开得暖暖的,地板拖得亮堂堂。坐在地上看了会书,王安忆早期的小说,节奏很慢,永远都是岁月漫长天荒地老,看得有点受不了,赶快跑出去晒了会太阳。 之后仿佛就只是下了馄饨、洗了头发、做了面膜、开电脑把雷光夏当年的碟翻出来听,又上天涯逛了下杂谈,陪某个煽情的楼主掉了两滴眼泪,就到了21:30了。 我无比怅然的想,再过两个小时就要睡觉了,一觉醒来又要狂奔到那个41楼去了。之后五天,不能高兴就笑,不高兴就不笑,甚至不能穿牛仔裤…… 其实,哪怕是租来的房子,去宜家投点资也是完全值得的。在外面再累,回来后在干干净净的小房间里听听音乐看看碟,窝在地毯的靠垫里看本小说,多大的不开心都可以暂时忘记。 曾经是不明白这一点的,总以为不如投资在衣服上划算,那算是年少无忧无惧的念头,一门心思取悦别人和自己的虚荣。
曾经有人问,你现在和大学时的区别是什么?我一下子有点被雷,心想这么大的题目我怎么回答你啊同学。于是只好说:大学我只会玩泡泡,现在我玩暗黑玩到78级。 这么回答是有点无耻,其实大学时我很少玩游戏,大部分网络时间都给了一个叫灯下文字的论坛,和一帮伪文青你来我往酸了好几年。还认为其中某个同学是自己内心的柏拉图,不过好在路途遥远,所以也还没做过网友见面的傻事。
感情这东西,一定要温暖安好无杀伤力才值得怀念。不然伤筋动骨爱一场,过后连回忆的精神也没有,恨不得delete才好。太激烈或狂热,太需要牺牲或等待,如此大费周章,就不是你的那杯茶。我是懒人,喜欢温和清淡一些,口味太重了吃不消。所以,灯下的这个同学,经常被想起,上次去看这个论坛,已经被注销了,还伤感了一回。 而那次正儿八经耗时两年的初恋呢,倒是几乎被忽略。对方的面目都模糊了,梦都懒得梦一次。 如此说来,我有一个聪明的记忆系统。
扯远了,都是雷光夏惹的祸。她那本太念旧的专辑已经听了一晚上,摘录两句如下: 你也忘了/认真的对我说/究竟什么不同/那属于我们的八零年代/是你的笑容/和走不完的钢琴前奏/鼓手们还在昨天/静静等候/离开的越远越好/我那软弱的梦/谁也不在那里面
再稍微说说暗黑。前段时间出了个“上网超过几小时就是神经病”的神奇论调,应该主要是针对网络游戏的吧,对此我非常负责的说,网游是个好东西。如果你不上瘾的话,它就是全无公害的反应迅速的利国利民的减压好方法。 所以,我热烈推崇这款最老式的暗黑。第一,它非常经典,非常考验你的耐心和毅力。第二,它的情节比较无聊,上瘾通宵的可能性很小。第三,它很能满足你的成就感,尤其身为死灵法师的你浩浩荡荡带着一帮人马冲入崔凡客,看一群群怪尸横遍野的时候。 像我这样有自制力的好孩子,玩暗黑玩了四年,试过各种人物,从不尝试玩其他游戏。并且认为还可以玩上几年。玩到……玩到生baby的时候截止吧。在这之前,我都可以赖着装装嫩。 July 19 多年未伪(之一)首先声明,我肯定不是文学青年,伪文青也谈不上。一来,现在每天这么三餐一倒什么都懒得想什么都拒绝想活得越来越像个糙老爷们,还腆着脸谈文学,实在自己都不好意思。二来,对于一个有点胖有点大龄有点恨嫁的女青年来说,再自称爱好文艺小心灵比较敏感,还会有男人要我么?
理论上,我是一个坚定的现实主义者,信奉“适合的阶段做适合的事情”。话说你十六七岁的时候对谁撒娇谁都得买点帐,二十六七时撒娇的对象仅限你男友或老公。同理,当年忧忧郁郁在苏州的小巷里买把油纸伞也就罢了,现在,江湖险恶、嫁人成家都是必须严肃正视的事情,好像也没多少时间可以犯了错回头再来的。
只是,年少轻狂的那年头,还是做过一些伪文青的梦的,在多年未伪之后,无意中看到一些词语或者一些故事的某时,在突然有了一些闲暇时光的某时,就想写写曾经纠结在心的或人或物或事,用一句被用的滥俗的话来说,就是“用以缅怀我渐行渐远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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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生缘 没错,这个《半生缘》就是《十八春》的电影版。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电影要改成这样一个俗气的名字,可能是要和张爱玲的原版有所区分吧。毕竟功力还是差远了,十、八、春,旧时欲言又止的意蕴,字字感慨万千。 但所幸的是,这部电影真是拍得非常好。都说张爱玲的小说改成电影不容易,那些暗藏在文字里的晦涩和阴沉无可言表。可是当你看了原著之后——插叙一句,看张爱玲的时候我高一,记得那天下午好太阳,看完《十八春》,窗外的阳光突然间黯淡,千言万语想和谁说却无从说起。那种感觉让我急得哭了起来。这该算心灵第一次入戏吧,恍恍惚惚的,很奇特。 继续说。看过原著,《半生缘》仍让你觉得,它和《十八春》是同一部作品。这就非常不容易了。演员都选得好,黎明、梅艳芳、吴倩莲,都是眉目间有着旧时烟云的人。尤其吴倩莲,这是一个有着非常文艺气质的女人,唱歌时声线那么低,低到几乎是吟;不漂亮,只是清秀平和,让人舒适。 嗯,忍不住要8一下前段时间的《色戒》。关于它的激情戏就不去说了,虽然梁朝伟的屁股也是很难一见的。公映之前就有个朋友喜滋滋的给我短信,说色戒很好看啊,汤唯很可爱的。我心想张爱玲笔下的女人能用可爱来形容么。结果这个汤同学脸圆圆的真是很可爱,偶尔还很纯真。不过最大的败笔是王力宏,这个人物的出现让整部电影的节奏陡然变快起来,感觉很21世纪,深沉的时候仍然很阳光。唉,这个小伙子还是蹦蹦跳跳唱唱广告歌比较好。 拍张爱玲的小说,还是年纪稍大一点的演员比较适合,带一点落寞和暧昧的气质,才有那种隐忍的、岁月漫长的、不动声色的、一回首已是前生如梦的感觉。 继续说《半生缘》吧, 这个片段:曼桢被关起来后,世钧曾到曼璐家去找她,万念俱灰的曼桢仿佛听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其实相隔那么远,她什么也听不到的,可是她分明听到了。电影里,黎明低低的“哦”了一声,面容竟然是很平静的。他以为曼桢负了他,那就此罢手吧。他走了,这就是所谓的咫尺天涯吧。 十八年之后,两人终于相见了。同样是很平静的——这部节奏很慢的电影,痛楚被埋得很深——曼桢说,你送我戒指的那天晚上,说要告诉我一个秘密……现在可以说了吗? 世钧:有什么用呢?你告诉我,你的棉袄破了补丁,去了学校就靠着墙站,不想让别人看见。我听了很难过,在心里发誓,结了婚以后,一辈子不再让你受苦,不再让你难过…… 世钧:让我想一想……想想…… 曼桢慢慢红了双眼:能见面已经不错了……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十八春》里是这么写的:“他们很久很久没有说话。这许多年来使他们觉得困惑与痛苦的那些事情,现在终于知道了内中的真相,但是到了现在这时候,知道与不知道也没有多大分别了。——不过——对于他们,还是有很大的分别,至少她现在知道,他那时候是一心一意爱着她的,他也知道她对他是一心一意的,就也感到一种凄凉的满足。”
至此,那些让我等看客捶胸顿足,大叹造化弄人的种种往事,在黎明和吴倩莲的无言对视中,终于完结。记得《东京爱情故事》里,也有类似感觉的结局。几年后,莉香回来,在东京街头碰到完治和里美,以及,两人手上一模一样的戒指。 莉香笑着走了,曼桢平静的离开了。造化弄人,又能怎样。 所以,后来有人洒脱地写:一场风花雪月的往事。有这个心态最好,一场往事罢了。纵然这场往事,横亘了十八春。
黄碧云说:太平盛世,个人经历的最大的兵荒马乱不外是幻灭。 庄子说:不如相忘于江湖。 July 05 活着你知道时间是多么可怕的东西。 昨晚听到了朴树的歌,活着。很老的歌了,应该是他最早的那本专辑《我去2000年》里的。当年我是十五六岁的中学女生,觉得2000年还是很遥远的事情。其实不过两三年后就到了2000年,只是因为年轻,每一年都觉得很遥远。 记得是在电影院旁边的那家音像店里买的《我去2000年》,一盒磁带10块钱,而那时我唯一的零花钱来源就是早饭钱,每天两块。整个中学时代,辛苦省下的早饭钱,有一半是送给了这家音像店。高三毕业的时候,有过很浪漫的想象,我想有了男朋友之后,一定要带他来这里,而他一定有兴趣听我说所有少年时的事情。 那时我以为只要摆脱了该死的高考,就能得到我想要的一切。 后来自然是有过男朋友,自然是伤害过人也被伤害过,但是从没带过一个男人,去看看我的少年。带他看我高一时的教室,我逛的最多的磁带店,我十五岁时隐秘的喜悦和哭泣。 直到现在,我也认为,这是相爱的两人之间,最温柔的相待。我愿意讲,你愿意听。 而其实,那家音像店,大概在一年前就拆掉了,电影院也变成了服饰城和咖啡屋。如果不是在这个夜晚听到朴树的歌,我大概也会忘记,自己曾有过的浪漫想象。
摘录一段朴树的歌词吧。活着。 我们都是很柔软的动物,活在壳里发誓抵抗,最后不过丢盔卸甲慢慢的生存 我们都是很微小的动物,不足道,如果想要快乐一些,就要忘记世界的辽阔 我们都是很可怜的动物,来到这个世界受点委屈受点刺激,这么苟且的活着
这么愤世嫉俗的歌词,现在仍然会触动,一定要检讨自己的心态问题。
PS:我很懊恼,发现自己的表达能力越来越差,我写出来的,完全不是自己要说的。 November 07 你暗恋过一个人吗?你暗恋过谁吗?我的意思,是那种彻彻底底的暗恋,没有企图,没有欲念,甚至没想过要告诉他。成长后我们越来越认识到,这种暗恋是不太可能的,人是贪婪的动物,付出就指望回报,对方总得以身相许,承诺一辈子关心体贴,方可心满意足。如果不,绝不再浪费感情。 如果说我们曾有过这种“纯真”的感情,那更多是在少年时——你可能又在腹诽我说的“纯真”。诚然,生存是件穷凶恶极的事情,女生和男人一样,必要的时候得踢掉高跟鞋,对付恶房东照样要气急败坏撒撒泼,或者十分功利地撒点娇,一切得靠两手,你许我纯真,谁许我人生?
暗恋实在是一件很费精力的事——要辗转,要柔肠百结,要脸红,要掩饰脸红,甚至要写首诗填阕词,要那种无望感在心里千回百转……是小女生课堂上走神的好主题,不适用于任意时间段。好比品茶要细瓷碗,读诗要雪夜,古人赶考要红袖添香,暗恋也是需要心境的。十六七岁的时候,这种心境挥之即来;现在,可能要听听梁祝才能培养得出。 暗恋不涉及生活,不涉及性;况且大凡暗恋,也不会是很爱很爱——很爱一个人,一定会表白。所以,比之其他的男女之情,暗恋对身心的伤害度最低。只要别太认真,大可当作娱情娱性的调剂一味,或许还能挖掘点你的诗情——起码你在听梁祝时,暗恋的色香味更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暗恋并不是真正的男女之情。 暗恋的结局,一般有三种:如上文所说,“很爱很爱”的,总会说出来,或者被拒绝或者被接受,总之又是陷入男欢女爱、你伤我痛的纠缠俗套中;境界至高者,可能一辈子不嫁不娶,含泪祝福对方的幸福生活,并于适当时候送上温暖关怀——这种概率基本只存在于有自虐倾向的肥皂剧主角,所以讨论价值不高。第三种结局呢,则是不必当作人生命题考虑的—— 大都是这样的程序,十几岁时偷偷爱过一个人,没严重到非要执子之手的地步,在一起笑笑闹闹就很开心,不说出来也感觉很好。之后,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在各自的城市,有各自的恋人了,甚至结婚了,还联系着。对家里那位说:这是哥们。家里的就算气性小点,也不好意思把不满放在脸上。 这就是它的好处:只是颜色宜人,却绝对清澈见底,不会让你无缘无故的发呆,顶多某时触景生情,偶尔某夜梦见,也仅限于两人走上楼顶天台,牵下手就脸红心跳。斯时斯景心情变得特别温柔,有利于生活和谐。 你能走多久?题目上的“走”,没有任何引申意——走路而已。 几个朋友在一起聊途步游,其中一个曾经在黄山山底某个角落走过几天。貌似现在,每个人身边都能碰到曾经“自虐游”的人,比如谁谁谁骑单车骑到了青岛啊,比如谁谁谁用1000块钱绕了一圈甘南啊,最BH的是,某同学曾经从上海徒步到西藏——哇,我们齐齐发出惊叹,然后迅速心算,比当年西游记里以男色闻名的唐僧哥哥也差不离了,他也就从西安走到印度边界嘛——“呃,我的意思是他坐车到了西藏,然后再徒步的”,叙述方又补充了一句,“也很了不起嘛”。 确实,我一个同学曾经从浦东某地走到了徐家汇,又从徐家汇走到了火车站,我同样认为他相当了不起。
但我是一个非常非常痛恨运动的人,哪怕在体重从82斤飙升到96斤的今天,我仍然是能坐车绝不走路,能躺着绝不坐着。顶多就是晚饭实在太饱,下楼转一圈以获得心理安慰。 当然,之所以造成这种结果,也与诸多客观因素有关,其中有一条最重要的就是我的高跟鞋。并不是我特别钟爱高跟鞋,虽然众多说法都说它能塑造女人味,塑造完美体型等等等等——对明眼人来说,这就是废话,没这基础,体型是能塑造出来的么?高跟鞋又不是手术刀。之所以对高跟鞋坚持不懈,理由不说你也知道——个子矮,没办法。 我发现我越来越有话痨的潜质了,写软文写的。前辈说了,翻来覆去唠唠叨叨说核心内容是制造软文记忆点的关键之一。顺带提醒一下大家,只要是文字,就有可能是软文。古代人比较可爱,卖贴膏药,起码要拉个道旗背几句顺口溜,现在咱有报纸和电视了——比如某主流媒体有营养专家说苹果不削皮吃比较有营养,你可千万别信,估计哪家企业在苹果皮里琢磨出个什么营养素,先给市场热热身,之后就要来摸你的钱包了。
继续来说我的高跟鞋。其实我一直对敢于穿细高跟的女人心怀敬意——凭良心说,细高跟就是比坡跟的好看,坡跟容易显得蠢。可是我不行,穿细高跟穿得跌跌撞撞,只能狂买坡跟——时尚的叫法是“锲型鞋”。 如果说少年时穿高跟,是因为虚荣,甚至是因身高而生出的自卑,那现在更多是因为习惯——用c的话说,矮了那么多年,早不自卑了。可现在叫我们来穿平跟鞋,也不惯得紧:底太薄,重心太靠后……罢罢,还是继续高跟鞋,继续不走路,继续……胖着……
最后附带两点: 1, 开头讨论途步游的路线结果是:沿着世纪大道,徒步到东方明珠。 2, 女同学们备一双细高跟的尖头鞋还是很有必要的,踢人踩人都是好武器。
最最后,话痨的我还是要曝光一下某女:她在地铁上极看不惯一和孕妇抢座的粗鲁男,利用停站时的人多拥挤,用细高跟狠狠踩了一脚该男,然后赶紧对身边的同事说:对不起对不起,踩着你了。同事忙配合:没关系没关系,地铁里踩一脚是常事。嘿。 August 15 岁月如梭,兵荒马乱 对不起,先用几个俗套的词来开头:日月如梭,光阴似箭,转眼间,这个叫汪甜的女人已经奔向26了。过25岁生日时,一个朋友非常善良地送给我生日蜡烛:24。让我不由得想起那句贴心贴肺的广告词:如果今年20,但愿明年18。
人老起来真是快啊,某人在msn上跟我感慨着,我心里一阵羞愧,貌似她比我还要小两个月,人家已经危机感深重,让我也实在不好意思没心没肺了。于是齐齐悲叹:当年觉得25岁真是久远啊。是啊是啊,我们毕业好像没多久嘛。唉。唉。
我想我还是不罗唆了,女人都有祥林嫂的潜质,反正值得抱怨的东西永远很多。刚才接到联通的电话,一个听起来很帅的男人的声音,彬彬有礼,请问小姐可以打搅一下吗。我想我正在悲情呢当然不能打搅,直接问他是不是推销联通的产品,他一愣,喏喏了一句是的。我说不好意思,我不炒股不要天气预报不要任何便民信息。然后人家尴尬地祝我生活愉快,我想他心里一定在骂这个死女人。
其实我也不是非要这么彪悍,只是这样的电话接多了实在烦人。放下电话,想一个大男人的,这样的气每天不知要受多少,一时同情心大盛。唉唉,这年头,谁都有权力做祥林嫂。
又跑题了,当年语文老师批评我写作文中心不明确,我告诉他我只是善于插叙。他被我气笑了。
其实写那么多废话,只是想说因为“日月如梭,光阴似箭”,房子问题已经被老爸老妈反反复复操心了多遍。试着了解一下偏远地区的房产市场,吓了一跳。上月初,同事买了五号线剑川路的一套房,6100一平米。一个月过去,涨到7000。周六去那边看了套二手房,这边刚刚给老爸汇报完情况,那边中介的电话打来:房子已经卖了,这种五六十平的小户型,人家都在抢。
目瞪口呆。已经疯狂到这个地步了吗?
msn上有两个和我差不多境况的女人,愁眉苦脸地讨论:你说房价它到底跌不跌呢?在论坛上找了很多资料,神秘兮兮地传来传去,试图给房价跌或是不跌找个理论依据。某天我困惑地想,通货膨胀,房市疯狂,猪肉也吃不起了,牛奶也涨价了,小台湾还说要进攻沿海城市,怎么就到了兵荒马乱的光景呢。
我又在插叙了。
本来我向来只关心漂亮衣服,逛街的时候从来不进家居饰品店,还因此被安琪姐姐说成:不母性。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头,我居然神奇地转移了兴趣。
上次在网上看到套带阁楼的袖珍二手房,楼下一室一厅,楼上是个大室,地处偏远,售价便宜得让人口水滴滴。打电话一问,人家说卖了。可是我,好久都沉浸在这个已经卖了的阁楼里醒不过来。
这个梦先以这句话开头:假设,这个阁楼是我的。
阁楼真是一个让人遐想无比的词,开个天窗,安上玻璃,晚上就可以看星星,假如能看到星星的话——我彷佛看到了soup同学撇着的嘴:真煽情,还看星星呢,幼稚。
地板扔上地毯做榻榻米,宜家有种70×140的碎布地毯才卖49,买四块拼一起就够了——俺在做梦的时候,也尽量做些实际的梦。穷人么。淘宝上有个店叫“四张机”,藤编的坐垫、收纳柜、小几、粗布的窗帘、床品,价格非常心动(宜家一个藤坐垫700多,疯掉了,淘宝上200米),爱死。那个藤收纳柜,灰灰的暗紫色,味道很足,放在地毯上还可以做茶几。然后就是扔靠垫和懒骨头沙发(淘宝上的懒骨头100米)——冬夜里赖在懒骨头里看书,扭开台灯,安静温暖。多么幸福的事。
这个博很久不更新了,一下子居然写了那么多,打住吧。
April 09 寻找安慰文字给人敏锐感,春暖花开、游荡、时光、干净、漠然、一地桐花、初恋、当时只道是寻常……
昨天买了件衬衫,薄的白棉布,胸口有纯白的绣花和简单的褶皱。不繁复。很喜欢。 回去看这个牌子的网站,页面干净,清瘦的女子,白棉布,神情淡然。身后是大片的空地和清风流云。每款衣服都有好听的名字:蔷薇的初恋、初见半帆舟、幸福的果子……这样的图片和文字都带着极强的煽动性,它们让生活变成一个梦想。 天气越来越暖和了,每次去办公室的饮水机边倒水,总忍不住在窗边站一下。春天的阳光清净平和,在玻璃上折射出淡淡的金色。 小区旁有一大块草坪,一次夜里加班回家,闻到很好闻的味道,象西瓜切开后,果肉清甜的气息。C说,草坪刚刚修割过,用水一浇就是这样。雨后的山野上也有。 在房间里布置了一个榻榻米。很旧的木地板了,很多地方现出斑驳。跪在地上擦了又擦,铺上暗绿色碎布地毯。原木的矮桌,粗棉桌布。落地灯的灯泡要小时候用的那种,在小店里才能买到,昏黄的,暖和的。扔上靠垫,保留到明年冬夜看书。如果那时我还没搬走的话。
曾经,去携程上看风景图片是上班时唯一的消遣。想想,其实也并不是喜欢看那些景点,只是喜欢旅游时的心情。天大的事情,也可以任性地放下来不管。做一个自在的过客,这里生活中的一切穷凶恶极都与己无关,入目的只是青山绿水。
生存永恒乏味,所以总要制造一些梦想欺骗自己。不然,去哪里寻找安慰。 March 15 作为广告文案大师的曹雪芹半裸的软烟罗 红楼里有不少颜色绮媚之处,落笔清淡回味悠长,半日还能让人怔怔地想起来放不下。比如第四十回里,贾老太太带着一干姐妹及乡客刘姥姥游大观园,参观潇湘馆之时,贾母指出纱窗旧了,应该换一换。王熙凤忙请示是不是换上蝉翼纱,贾母笑道,那个纱,正经名字叫软烟罗。何谓软烟罗呢?“那个软烟罗只有四种颜色:一样雨过天晴,一样秋香色,一样松绿的,一样就是银红的,若是做了帐子,糊了窗屉,远远的看着,就似烟雾一样,所以叫作‘软烟罗’。那银红的又叫作‘霞影纱’。”
蝉翼纱尚且有影有形,美则美矣,无非就是薄如蝉翼的纱罢了,诱惑力并不大。但那软烟罗,再三回味,也只咂摸出这是一种极软极柔的烟雾般的物件,不得其形更不得其神,恨只恨自己不能亲见。贾母余下的那番解释几乎能称为美轮美奂,光是这四种颜色就勾人心魄,银红松绿也就罢了,所谓的“雨过天晴”,有人考证是一种极淡的青色,烧制汝窑、哥窑时“雨过天晴云破处”的淡青,异常优雅宁静。
去年去西湖博物馆,看到汝窑的颜色,果然是那种浅青,色泽温润,却有些哑哑的灰,不够清新,也就湮在周围的瓷器里了,并没有视觉上的惊艳感。当时想起那款“雨过天晴”的软烟罗,隐隐失落。
如果这就是软烟罗的本来颜色,那曹公无疑是广告文案大师。首先产品的名字起得绝妙,其次产品文案炉火纯青,不说具体形态,只跟感觉走,用的修辞手法是“通感”,雾里看花水中看月,受众群瞄准善于联想情感丰富的准小资或伪小资,忽悠人没商量。记得那次开选题会,前辈教我们写广告软文的技巧,说犹抱琵琶半遮面才是功夫。讲一点遮一点,讲得越多遮得越多,穿着蕾丝的女人永远比裸女勾人上火,这才叫欲罢不能。
当然,选择投放媒体也很重要,比如这番话从贾母这个见多识广的老太太口里说出来,分量就重了很多。
经典案例茄鲞
作为资深文案的曹公,他的才能还表现在建设贾氏企业的系列食品文化上。
前两天在网上看到有人批评扬州人缺乏想象力。他一边感叹着扬州干丝的筋道蟹黄汤包的丰润,一边无奈地反问,这么美味的食品,为什么起的名字这么直白呢?说罢他以一道名为“冷奴”实为白水豆腐的菜为例,说明一个好的菜名,是多么能让人遐思万千。
其实,这个“冷奴”也有问题。贸贸然一个名字,虽然能引起人的好奇心,可实在忽略食客们的智商。点菜时一问,碰到个不够灵巧的服务生,一五一十告诉你是白水煮豆腐,煞足风景。以前看过这样的报道,某饭店用古诗文化经商,菜名全是诗词,甚至可能出现了“一行白鹭上青天”这样的经典笑话。众食客饥肠辘辘之下也无法斯文,几乎要上演拍案惊奇。虽然媒体都以夸大其词故弄玄虚为乐,但该饭店恐怕终归是要关门大吉的。
广告文案大师曹雪芹,他的案例从来就没这么单薄过。
他从侧面入手,先是大肆渲染菜品的选料配料和制作过程,再用系列软文勾画吃客形态。比如那个茄鲞,用十来只鸡配,又炸又煨又拌又炒,听得刘姥姥直念佛。虽然后有好事者如法炮制,味道并不如人意。可听到这样大张旗鼓的制作过程,让你不动心也难。那“磨牙”的小荷叶莲蓬汤,“也就借点新荷叶的清香”,连凤姐也承认没什么意思,但那么郑重其事地做出来,又是被宝二爷念念不忘的,让你不好意思轻慢它。有了这些软文做铺垫,通过不同投放媒体的唱和,再落实到宏观名称上,就让人信服得多。那个“茄鲞”的“鲞”字,我是查过汉语词典生僻字目录后才知道它读xiang的。可你不会嫌曹雪芹掉书袋,这样贵族的吃食,就该有这样一个生僻矜傲的名字。再比如,那次宝钗派人给黛玉送燕窝,顺带送了点小零食——名唤洁粉梅片雪花洋糖。梅片为其形洁粉为其色雪花为其神?德芙巧克力的广告算是精品了,一句“丝一般的享受”也只顾及到吃口质感,哪像曹公,一个名称就三味俱全。
与此同时,曹公的套餐文案也是经典案例。柳嫂子给芳官单做的那个两菜一汤外加饭后甜点的套餐:一碗虾丸鸡皮汤,一碗酒酿清蒸鸭子,一碟腌的胭脂鹅脯,一碟四个奶油松瓤卷酥,并一碗热腾腾碧荧荧的绿畦香稻梗米饭,单看这番形容,已让人胃口大开,颜色也好看,胭脂鹅脯配碧绿米饭,明悦可喜,而且下饭。这是大师级文案的天赋,冷眼旁观勾勒两笔,就形态生动,卖点多多。
八卦软文孔雀裘
最后,再来说一下宝玉的孔雀裘。对这件从俄罗斯进口用孔雀毛拈线织就的华服,曹雪芹用尽了软文手段。产品未问世,就用宝琴那野鸭子毛编的衣裳做铺垫比较,再又通过“烧了洞”,“满城无一绣匠会补”这类媒体炒作,说尽了它的不凡。最后甚至搭上了晴雯“挣命补裘”的情感大戏,后续报道是晴雯落下病根,以“多情公子空牵念”的悲剧收场。如此种种,尽管红楼里的衣服都有精心描绘的样式和令人惊艳的名字,这件孔雀裘还是稳占上风,属于香奈儿似的业界传奇。其实,它的直接产品文案,不过八个字,“金翠辉煌、碧彩闪灼”,并不出众,可软文营销策略太强势,以至于我一看到电视剧《红楼梦》的那件孔雀裘,就无比失望,认定是假冒伪劣产品。真实的它,该一如泰坦尼克里的海洋之心,是稀世珍宝,华贵无比。
顺便说一下,可惜当时没有八卦杂志,不然完全可以借此炒作豪门公子贾宝玉的绯闻,什么《孔雀裘为证:宝玉与私人助理间的情感隐私》,什么《口叙实录——我为什么要为贾宝玉补裘》。几家主流八卦媒体一炒,电视台的《真情》栏目再来凑凑趣,该产品稳走高端路线,名媛们趋之若鹜,经销商一定笑歪了嘴。 February 11 红色 今年想买一件红色的大衣,和ying一起逛了两天,最后买到的是黑色的。
又想买个包包,迟疑了半天,还是买了个黑色的。
本来今年红色是流行色,商场里一片红,不是挑不到,而是不敢买。红得太艳了,怎么配衣服。还是买黑色,保险。
最后,在hello kitty的官网里下了个桌面,大红色的可爱kitty,决定把这个桌面保留到正月十五。
February 05 情人节,请炫耀火车票 最近相当郁闷。
一是不顺,二是买火车票买不到。这两者看起来相互独立,其实是辨正关系。越不顺就越想回家,越想回家就越买不到票,越买不到票就越郁闷。
其实我属于那种忙里偷闲见缝插针的人。换言之,会逃避,或者说,皮厚。经过多年的修炼,我已经能够把自己的思维设置屏蔽,需要启动的时候在心里默念三遍:我不要想了不要想了不要想了……休息时间太短了,我不要把糟糕的情绪带回家,不要想不要想不要想……一般都会见效。
当然,火候还相当不够,所以,还经常要打电话给三五好友,唠唠叨叨做回祥林嫂。在此,对曾经无偿倾听的那些baby们,表示一下感谢。
前几天过了25岁生日。书上说25岁的女人将会出现细纹……默哀一下。周末和lili姐姐通电话,她问我,你今年能不能带一个男宁回去?我说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她老人家居然很开心的叫起来,千万别带,不然我妈又要唠叨死我了。我忙安慰她,不带不带,姐姐你什么时候带我就什么时候带。
说说买票问题。
这是一个亘古的难题,今年的新举措是“民工专列”,学生们也早早回家了,而且车票还不涨价(哇)——在大小领导、专家、学者都给出解释、方案、美好的愿景之后,我们这些不如民工弱势的“散客”们,还是买不到票——社会主义的春风慢慢吹,大家要给出耐心等待的时间。
在窗口买不到票,也没什么——说实在的,我们这些散客们都足够坚强,别说过年不指望买到票,那五一、十一,我们也没指望能买到票。窗口——窗口压根不是出票的地方,这点,我们都理解。
只是今年有了点春风,我们就指望,订票——加手续费,出高价的票,能够稍微容易买到点。
还记得,去年在回家的车上,大伙儿搭讪的话都是“哎,你那票,是怎么买到的?”我们只是希望,今年的回答能稍微单一点,“花高价买的”就可以了——去年,有人说句“高价买的”,周围一溜站客们全是羡慕的眼光,看这人多能耐啊,能高价买到坐票诶。带小女孩的妈妈旅客趁机教育女儿,咱以后找对象就要找这样能耐的男宁。
很遗憾,咱社会主义的春风现在它还没吹到。
经过n轮订票电话不通的打击后,办公室里、msn上、手机里都是神神叨叨的一句话,“哎,我这有个电话,你打打看,这人大概能搞到票”。然后打这个能力不错的先生的电话,照例是先听到一声惊呼,咦,怎么那么多人有我的电话。于是,更加小心翼翼一点,听上去这个帅哥真的有点名堂。武侠小说里的高人们向来不愿露面么——赶紧调出最温柔的声音,恨不得叫句亲爱的——该帅哥沉吟半晌,谨慎地说,这样吧,你提前三天(或两天、一天不等)给我打电话,我应该能给你弄到。
提前三天就可以了吗?这个帅哥说的是不是真的呢?我们这些散客们开始了甜蜜又惆怅的等待。
早有人在论坛上郑重提醒过我们,春运时,注意钱包、手机、车票等贵重物品——尤其是车票。
这里我再提醒一句,情人节时(今年的2月14正是高峰),您可以炫耀玫瑰、热吻、车票等浪漫物品——尤其是车票。
PS:写这些的时候,winamp里在放范范的《我们的纪念日》
我的心忽然又活了/总在见到你的那一刻/原来我也有过这样的悸动/只是在习惯自我保护后/忘了……/我用寂寞来惩罚我/看着你走过……
——其实soup同学已经批评过我的博太煽情,可是不好意思,这句话听得真是让人心中千回百转:在习惯自我保护之后,忘了——已经忘记了很多感觉,忘记了心动的甜美,忘记了脸红的热度。
打住,今晚继续看碟,《新结婚时代》——生活有多现实,风花雪月就有多不可靠。
虽然我们永远都在向往风月,可是生活永远不会让它和现实有个完美结合点,就像谁也不会在情人节送火车票。
January 19 美食的温度 我们的嘴,曾经那么年轻,记得住所有过往的味道。
后来,味觉变成了一种感情。 再出现时,忍住了眼泪,我们还记不记得,是为了谁? 去年过生日,老爸寄了200块钱给我,叫给自己买个蛋糕吃吃;今年元旦,妈妈打电话来,说,过年了,去给自己买点好吃的……万分心疼的口气。他们总觉得我一人在外“吃不到热饭,喝不到热茶”,是“受罪”。可我其实从来都不是个亏待自己的人,认真想想,还真没有什么想吃的。
每年回家,妈妈总要做很多菜,再买很多零食,一点点拿出来,说,这是你小时候最喜欢吃的。计有:红烧肉、开心果、夹着桔瓣的喜之郎果冻、用葡萄干烧出来的淀粉糊糊……我一样吃一点,带着点敷衍的味道。妈妈又说,这孩子,长大就不爱吃了,小时候总缠着我买。颇失落的样子。于是心里酸酸的,再多吃一点。 长大后,对吃的东西越来越淡漠,一味酸辣土豆丝可以连续叫上一个月,办公室里会买些零嘴,薯片糖果之类,主要是为了应付那些被枯燥文字搅得头大的下午。c不可思议地说,真奇怪,总吃一个菜,你居然吃不腻。我想,可能我的味觉细胞已经丧失了很多,所以,也基本吃不出太多的好口味和糟口味。
以前表姐在外读书,寒假回来,到我家冰箱里直接拿菜吃。当时真是相当震惊,被冻得粘乎乎的肉块,不用热就可以吃吗?她满不在乎地说,这算什么,在学校里,什么都能吃。于是担忧之极:将来我可怎么办哪。
很快我就出外读书了,工作了。基本不吃早点了,天天以盒饭果腹了。周六没吃完的菜,周日从冰箱拿出就吃,吃完就饱,满足得很。当年的那点子担忧,早被丢到九霄云外。并且:在家19年老妈变着法子没把我养胖,自己一个人胡天胡地反而胖了许多,天天嚷着要减肥。
记得小学的时候,喜欢吃水果糖,1分钱一粒,体育课的操场上有老婆婆卖。馋得不得了,巴巴地跟着妈妈买菜,偷点零钱,就为了买两粒红红绿绿的水果糖。那次朋友从日本给我带来一袋水果糖,据说卖到火爆。包装极精美,吃着却平常,完全感觉不到传说中的“惊艳”。
上次ying来上海,我们一起去四海游龙吃锅贴。吃着吃着就怀念起望中附近的锅贴饺和小北门的油煎包子,锅贴饺一毛钱一个,冒着热气吱吱地出锅了,蘸着醋,就着稀饭咸菜,那个香啊。咸菜也是分外可口,酸酸辣辣的,现在大热的韩国泡菜又怎么了,压根比不上母校门口小店的咸菜。一边怀念一边评价着,愈发觉得眼前的锅贴难以下咽。于是齐齐感慨,现在再吃不到那么好吃的东西了。
很多东西真的吃不到了,当年的牛肉粉丝堡,三块钱一碗,感觉奢侈得很,小心翼翼吹开浮面的红油,夹着切成薄片的牛肉,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后来吃过很多地方的牛肉粉丝,再也吃不出那种味道。哪怕是坐在精致的店堂里,服务小姐用玲珑的瓷炉小心翼翼捧出来,温柔地帮你旋开火……于是自己拿捏着吃,吃完什么感觉也没有,倒是对桌子上雕花精瓷的调料小碗恋恋不已。还有雪糕,以前有一种娃娃头,脸是奶油味,眼睛和头发是巧克力味的,现在还能记起那种纯正的牛奶口感,柔柔滑滑。还有紫雪糕,外面包着一层巧克力,暑假里乖乖写一天作业不就是为了傍晚得到这个甜蜜的奖励么?如今,高兴时会买一捧冰淇淋放在冰箱里,吃的时候皱着眉头嫌太甜太腻,不利于减肥。然后就忘了,等冻得硬邦邦时才大呼小叫一番,骂自己浪费。
大白兔和小龙人奶糖曾经甜过我们整个童年,如今,小龙人已经不见了,大白兔也“做粗”(某朋友语),不好吃了。可我买大白兔的次数还是多于“悠哈”,剥开大白兔篮白相间的糖纸,这种感觉始终亲切。吃完了,还会习惯性地把糖纸抚抚平,叠只小船或纸鹤,那是我们暗恋某人的痕迹。
大概五岁的时候,小城里第一次有了一间咖啡屋。那时还年轻的爸爸带我去喝咖啡。咖啡真难喝,爸爸回家对妈妈汇报“象刷锅水”。我抢着说“就旁边的两块糖很甜,我全部舔完了”……一直到现在,我仍然不喜欢喝咖啡,即使加了很多的糖和奶。恐怕还是五岁时“刷锅水”的阴影。过年时说起这件事,全家一起哄笑,老爸居然红了脸。
我们挑剔的味觉啊,也还是有着柔软的角落。它能准确地分辨出:这是雨夜里家的味道,爸爸正坐在沙发上看新闻;那是牵着某人手的味道,他给你夹掉过你不爱吃的香菜。这种心情温温软软的,一点暖一点痛。扳指头数数,我们曾经爱过印着娃娃头的粉红长型泡泡糖;三毛钱一袋的芒果干,捏在手里汗津津的;被说成“老鼠屎”的小点心,上课时偷偷吃的;还有打预防针时爸爸奖励的一块巧克力,你和某人经常去吃的炒面……是的很可惜,我们没有美食家的味蕾,分辨不出令人惊艳的味觉;我们也丧失了很多,包括年少时吃的纯粹乐趣。可是记忆中沉淀下的食物,已经不仅仅是美味了。它们带着岁月的温度,几乎有一点点催人泪下。
前天发现了一家小餐厅,原木的桌椅,是我喜欢的风格。卖锅贴和汤,饺子用小平底锅细细煎出来,和妈妈在家做的一样。今晚还去那里吃。
年关了,马上就可以回家了。 January 18 人生如何能初见,良辰美景终成怨 现在,抽空看看诗词被视为一件身心俱爽的事情。念书的时候空余时间大把,系里曾经有个教授讲红楼的诗词讲了两个月,也还是偷偷逃课,真是奢侈……
其实,现在看诗词也还是看不出什么名堂,但是那些清雅的文字多少是一种安慰,抑或说是一种逃避,其效果跟携程网上的自助游记是一样的。虽然风花雪月不起,自娱一下还是可以的。4年的中文系,并未教会我谋生技能,最大的好处却是让我有了种种逃避现实的方法。大不了,躲到风景绝美的图片里去,躲到迷醉纠缠的文字里去。 最近安意如在网上甚是火爆,几本书的名字都用得不错,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其实,20岁出头的小姑娘,又有多少当时、初见可怀念的呢?只不过总要制造一个氛围,让自己有理由伤感一番。郁闷的理由天天有,却不是每个都那么上得了台面。好歹,借古人,伤伤春、悲悲秋,还是一件颇为上档次的郁闷——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所谓的文学不过就如此么?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 再说,少了这些,象我们这些怯懦的人又去哪里寻求安慰呢? December 04 读红楼之二——痛晴文 昨夜看到一句话:女人对男人的态度,要么如隔岸观烟火,内心惊动,无关痛痒,满目照耀;要么就是冷暖自知,血肉纠缠,不依不饶——她从来没有中间状态。
虽然是以前就看过的,但是在这个清冷的初冬深夜——刚从徐家汇逛到商场打烊才回来,脑子里还是热腾腾的欢喜——猛然看到这样痛楚决然的文字,不禁心中震动。 开始并不太喜欢晴文——她太骄气也太娇气。受不得一点委屈,撕扇子纵是宝玉宠她,为一碟小点心和“妈妈”们交恶,其实也不值。再有“补裘”,一次夜里冒凤出去(绝不超过三分钟)“冻着了”,就病得相当严重,然后再“挣了一夜”,就一病不起——其实我很惭愧自己没有同情心,然而记得当年文学史考试前,隔壁的一个女孩子阑尾炎,我陪着她去医院,打着点滴看了通宵的书——我们这种懒人,靠得就是考前的一点功夫。第二天她高烧考试,出了考场荤荤素素地对我说,幸亏昨晚背了个竹林七贤——这个小姑娘平时是摔破了油皮也要哭的——莫非,古人的体质就这么弱? 晴文平日里的人缘估计也好不了,比如女生寝室里有这么一个姑娘,漂亮,和班上的帅哥关系亲密——又不是男女朋友,却哪怕其他女生和他多说了一句话也要冷嘲热讽两句。眼风儿飞到了天上,对楼管阿姨恶声恶气,压根不和其他女孩逛个街了,讨论讨论暗恋的小男生了——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她的人缘。纵然你美若天仙,也没有所有人都要为你买单的道理。 如此说晴文自然是刻薄了些,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独有的人格魅力,此话下文再谈。 只是想感叹一下,诸多红楼评论都未免偏激了点,提到宝钗袭人就一定是“步步为营,要登上某某的宝座”,就连宝姑娘点出贾老太太爱看的戏文也要揪出来批判一下——其实,女孩子家心机深沉自然是可厌,太过直接尖锐,太过注重自己的感受,难道就好么?“太世故”不可爱,“太不世故”也未必可爱,天真和懂事同为褒义词,并非反义词——比如湘云,温厚大度,洒脱飞扬,俯仰之间才真个光彩照人。 扯远了。 再说下去,就是晴文和宝玉之间的爱情问题——确切的说,是晴文对宝玉的爱情问题。粗一看,两人象刚步入青春期的好伙伴,甚至有点“哥们”的味道。寒夜里,宝玉为晴文暖手,是小儿女的温情,没有性的刺激;不高兴了,说翻脸就翻脸,要把晴文还给老太太,看得我等读者也心寒——是宝玉不懂爱情吗?当然不,他对黛玉说得那句“我为的是我的心”确确凿凿情深一片,还时而对着宝钗的“白膀子”遐想一通,应该说,那时的宝玉,对情和欲都有了实地的认识和了解——之所以和晴文还是懵懂玩戏,只因为一点,他不爱她。
如果一个人不爱另一个人,那真是要命,他认为她是“哥们”,他把她的醋意当成“坏脾气”,他看不到她为他做的一切,他了解不了她的无奈和悲哀。 而晴文,这个骄傲的姑娘,又是万万不肯低头服小的,即使在感情面前。在印象里,她似乎从未对宝玉做过温柔媚态,也不肯“打水服侍宝玉洗澡”——顺便说一句,红楼里有些用词太隐讳,我实在不懂。比如“吃嘴上胭脂”,是不是接吻的意思?那么这个“伺候洗澡”,应该是鸳鸯浴吧——反正总是有些暧昧的,有一回碧痕伺候完宝二爷,席子上就“汪着水”。可这等暧昧之事,晴文一律不做。 其实,对于大家子的少爷丫鬟而言,“性”是否也是一种手段呢?我只知道宝玉和袭人云雨之后,对她的感情渐深,甚至有点依赖了,时常讲些呆话,还软弱地落下泪来。 晴文单纯,直接。她以一个漂亮姑娘的娇纵,随心所欲地生活着、爱着。一个人要得到一个人的心,有时候也需要谋篇布局——她不一定是不懂,而是不屑。和袭人“准姨娘”的梦想不同,她要的是平等、纯粹的爱情——只此也就罢了,问题是宝玉已经有了个尖锐任性的林妹妹,种种小性子意气已经让他招架不住。宝玉此时需要的,是温柔且具情欲的女性意味——于是在那架说不清道不明的天平上,宝玉偏向了袭人。晴文长得再美、手艺再巧又有什么用,她所拥有的,并不是宝玉想要的。 单是感情上的失意还可忽略不计,用我们这代人的说法,没有爱情又不会死。可晴文却还以“狐狸精”的名义导致了事业上的彻底失败,且平日里的坏人缘在此刻显现出来,“嬷嬷”们纷纷唆使着王夫人把她撵出了贾府。 也就是之后这一段,貌似让人觉得宝玉对晴文有额外的感情。又是去探望,又时时挂怀,还写了一篇长文祭奠,好一个“公子多情”的模样,可我细细看来,总觉得悲哀,这一场感情大戏,始于感动,终于游戏。 宝玉是眼睁睁看着晴文被撵出府的,这就罢了,或者他真的没有这个能力。那么请个大夫,周济点银两,给点实质上的帮助——也没有。就算这也是贵公子没有生活经验的缘故吧,可是在听到晴文的死讯后,他着急问的,是她“一夜喊了谁的名字”——在一个人的死亡面前,不是先感觉悲恸,而是先在意自己被爱了多少——令人灰心。他真的不爱她。 打动他的,不过是晴文临死前那番披肝沥胆的诉说:“今日既已担了个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初也另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接着剪下指甲相赠,又与他交换了贴身小袄,哭道:“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斯时斯景,对深爱男子的这番表述,重若千金。世界上有几个人能承受得起,如此干净纯粹的爱情?
宝玉承受不了,但他确实被打动了。小丫头的谎言更是给了他良好感觉,于是声泪俱下地做了一篇祭文——一个深爱自己的女子去了,基于这样一种背景,文学青年谋篇布局、遣词造句,越做越精致。后来还和黛玉一起“笑着”推敲起辞藻。到底是为了祭晴文而祭,还是为了祭文而祭?
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只有这句令人动容。其余的文字再华美,又与晴文何干? 她对他,要么如隔岸观烟火,内心惊动,无关痛痒,满目照耀;要么就是冷暖自知,血肉纠缠,不依不饶,她从来没有中间状态。 他对她,只不过偏安心之一隅,生命之重,交换的是他用来借走的那点茄子香。 更何况,他并不爱她。 痛晴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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